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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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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7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促进大东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招聘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职位


大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辅助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良好职业道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基层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四)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0日后出生),具有广州市户籍。


(五)沟通表达能力好,普通话和粤语流利,语言文字基本功扎实,熟悉计算机操作。


(六)能从事夜间社区巡查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用:


(一)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三)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四)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五)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机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菜园东12号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周六、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招考职位信息,自行下载并填写附件《越秀区大东街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张贴小一寸红底证件照)。(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含相关鉴定资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现场报名。


4、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笔试、机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结果由招考单位统一领取并通知体检对象的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照普通入职标准进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其他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和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信息网等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越秀区大东街道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试室前统一交监考员处。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交资料,一律不予退回。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7611672



越秀区大东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广州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16日


原标题:2024年越秀区大东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综合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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