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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招聘辅警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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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8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法律,作风正派,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二)男性,应聘年龄为18-35周岁(即1989年05月07日-2006年05月07日期间出生),身高168cm以上。


  (三)体形端正,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40%,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计算方式:标准体重(KG)=身高-110),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四)已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


   (五)已取得E或C1以上驾驶证。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05月20日。
  2、报名地点: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6号(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巡警大队前台),联系电话:0758-2623791。
  3、报名所需资料:
  (1)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辅警录用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应聘对象及应聘对象直系亲属信息表(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户口簿复印件(第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5)毕业证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中共党员提供所属党支部开具的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7)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证明;
  (8)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本次资格确认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面试时间、地点等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用人单位在报名初审后,对符合招聘条件者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1000米。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体能、面试成绩各占50%)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体能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肇庆市公安鼎湖分局对其本人及亲属进行政审,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七)聘用。经政审合格录用的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说明(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参照鼎湖区政府雇员标准计发,购买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提供住宿,配发服装,所需费用由区财政保障。


  (二)本次公开招聘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负责解释。由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


1.附件1: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辅警录用报名登记表.doc


2.附件2:报考对象及报考对象亲属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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