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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急救中心招聘医师等岗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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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8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市急救中心是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正处级事业单位,现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师1名、担架员1名、120调度员2名、纪检监察干事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各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6.热爱急救医学事业。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专业。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2.报考年龄。


  岗位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必须是1988年4月28日之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3.报考学历。


  (1)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未取得,面试时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证书时间的相关证明。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现役军人;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具体岗位条件。


  1.医师岗位。


  (1)性别: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可放宽至本科学历(非全日制)。


  (4)专业:临床医学。


  (5)资格: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内、外科或全科医师)。


  (6)其他:具有2年以上院前科工作经验、熟练基本急救技术(心肺复苏术、外伤包扎、电击除颤、固定搬运)优先;入职后执业证注册范围改为急救医学。


  (7)能胜任24小时值班制度。


  2.担架员岗位。


  (1)性别:男。


  (2)年龄:30周岁以下。


  (3)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4)专业:医疗相关专业。


  (5)能胜任24小时值班制度。


  3.120调度员岗位。


  (1)性别:不限。


  (2)年龄:25周岁以下。


  (3)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4)专业:医学相关专业。


  (5)具有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协调能力与亲和力、团队合作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懂粤语、熟悉深圳市地理信息及道路者优先。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熟悉windows操作系统,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熟练使用中文输入技术。


  (7)能熟练使用英语进行日常简单会话,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以上者优先。2024年应届毕业生优先。


  (8)能胜任24小时值班制度。


  4.纪检监察干事岗位。


  (1)性别: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4)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5)专业:审计学、法学专业。


  (6)其他:有纪检监察、审计1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薪酬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根据我中心《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关于提高临聘人员福利待遇及加强绩效考核方案》《关于调整非在编人员薪酬福利试行预案》《深圳市急救中心非编人员绩效考核奖试行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入职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有法律规定的带薪年假,享有年度健康体检,节假日福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按照《深圳市急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清单》(见附件1),按要求发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应聘岗位+姓名+电话+职称+全日制最高学历”,示例:120调度员+张三+1882345****+护士+大专。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考生须符合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初步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线上初步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要求,审查应聘人提供的材料。经线上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不另行通知。


  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我中心将通过邮件形式发出面试(笔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报名规定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面试(笔试)当天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等待考核。


  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急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字扫描件及文档原件,见附件3);


  2.《应聘人员信息采集表》(excel电子版原件,见附件2);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正反面);


  5.各级学历、学位证书;


  6.各级学历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生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报告);


  7.各级学位学信网学位验证报告(生成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PDF报告);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9.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10.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11.应届生另需要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就读院校出具的拟取得证书时间的相关证明;


  1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考核。另外,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深圳市急救中心办公室资格终审结果为准。


  (四)考核。


  1.考核地点及时间:深圳市急救中心,时间另行邮件通知。


  2.考核组织。


  考生凭《面试/笔试通知书》邮件、《深圳市急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本人个人简历资料(以上皆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式7份,三项缺一不可)参加考核。工作人员对入围候选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并在考核前3天通过邮件形式通知应聘者。


  经资格审查,若考核候选人人数较少,则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所有考核候选人为面试人选。若考核候选人人数较多,则对考试候选人先进行笔试。在笔试考生中,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为面试人选。


  (1)笔试:主要考核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包括自我介绍和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由面试专家进行面试评分。


  4.考核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直接进行面试的,则面试成绩为考核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录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人员,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


  (六)成绩公布及入围体检名单公示。


  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急救中心网站(http://wjw.sz.gov.cn/szsjjzx/)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入围体检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20日内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考察及资格终审。


  1.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学院组织部门等出具考察意见,社会人员由原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或档案保管部门等出具考察意见。


  2.深圳市急救中心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经终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拟聘人员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急救中心网站(http://wjw.sz.gov.cn/szsjjzx/)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根据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相关政策。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1个月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资料审核、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被投诉而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聘用名额,单位可以另行招考,也可以从面试入围且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交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核或录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个人责任。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4月28日。


  (三)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四)应聘人员投递简历或递交资料后,须保持手机、邮箱等通讯工具畅通,若因无法联络错过面试、考试考核时间,不提供补考机会。


  (五)考生应时刻关注我中心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公告相关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深圳市急救中心负责解释。


深圳市急救中心


2024年5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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