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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建设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综合救助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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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8 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建设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救助(公租房岗)窗口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救助(公租房岗)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备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工作认真负责,办公室软件使用熟练;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六)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五马路23号建设街道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3831641严小姐)。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材料


1.《越秀区建设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综合救助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张贴小一寸证件照);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要求


1.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考试须知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了解民政相关政策等。


(二)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考生总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考察


由建设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方式


经考核合格后,由建设街道办事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告,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7天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和福利


按越秀区建设街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2.身份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参与。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3.通讯设备和摄影器材等影响考试公正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4.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建设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建设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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