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门卫保安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面试的形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河唇镇人民政府门卫保安人员1名。
三、工资待遇
面议。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工作、勤奋敬业、吃苦耐劳、任劳任怨。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年龄为30-60岁,男女不限,学历不限。
五、此次招聘,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担任门卫保安的人员。
六、报考程序
(三)体检
面试通过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结果的,视作放弃处理。
经体检合格者,我镇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河唇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芮,0759-6458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