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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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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6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是李嘉诚基金会捐资兴建的一所省属公立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组建了以院本部为核心、涵盖一级到三级医疗机构的紧密型医联体


2018年6月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成为全省首批9家重点建设单位之一


2018年至2022年“中国地级城市医院·竞争力100强”排行榜中列第6位


2021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A级


2022年成为广东省高水平临床医学院首批9家重点建设医院之一,并通过新标准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复审


因发展需要,现招聘如下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附件1)


二、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其中:  (一)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2024届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 招聘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博士学位人员常年招聘,不受招聘岗位及名额限制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联体总医院所有在职员工及原医联体总医院员工离职不满6个月的人员。


四、报名  (一)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扫描件电子版和《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至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电子邮箱:fyrsk02@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毕业院校,截止时间2024年5月5日


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或未按上述要求发送应聘邮件的,均视为无效邮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


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附件3)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博(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其中,按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5日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与证件必须一致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五、招聘形式  考试时间地点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招聘采用面试、考核等形式,满分为100分


面试为问答式面试,考核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操作和综合素质等


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六、体检  (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工作及标准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20〕382号)有关规定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等事项:详见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tuh.com.cn/)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八、拟聘人选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stuh.com.cn/)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计发相应待遇。


十、递补事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薪酬待遇    按我院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发放工资、绩效,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博士学位者发放安家费


执行省、市有关人才待遇


经住培合格的新参加工作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薪酬待遇按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一、本次公开招聘由我院组织实施。考核总成绩、成绩合格入围体检人选、考察人选、及拟聘人选公示等信息,均在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stuh.com.cn/)发布。  十


二、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1、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联系电话:0754-88322377  邮 箱:fyrsk02@163.com联 系 人:林老师、余老师、徐老师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57号  邮 编:515041


2、汕头大学医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754-88900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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