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人员。
本次人才招聘在武汉大学专场计划引进5名,具体岗位设置见《2024年广东省云浮市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武汉大学专场)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其中,应聘人员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现已在云浮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招聘范围。招聘的人才由市委人才办统一管理。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4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8.2024年8月31日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9.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二、政策待遇
(一)岗位性质。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财政保障。
(二)服务期限。招聘人才的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经批准可报考公务员)。招聘人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三)工资福利。
1.生活补贴。除法定薪酬外,对招聘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符合我市政策条件的人才分5年发放相应标准的生活补贴。其中,对招聘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最高50万元生活补贴。
对招聘到我市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45周岁以下博士后,除享受上述我市政策外,可分别向省财政申请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
其他学历学位条件的补贴可通过电话或现场进行政策咨询。
2.提供住房。招聘人才在入职后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按照人才标准分类安排相应面积及租金标准的人才公寓住房。
3.解决配偶安置。招聘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配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用人单位、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协调安排。
4.解决子女入学。招聘人才子女入学入托我市公办学校的,可凭市委人才办出具的证明自主择校,不受地域、户籍限制。
5.已签订“三方协议”或聘用协议的可提前到岗实习锻炼,实习期内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
(四)岗位聘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进一步择优提拔使用,博士研究生可聘用为七级管理岗位(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可聘用为八级管理岗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五)跟踪培养。市委人才办将对招聘人才进行长期跟踪培养,并根据工作需要,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择优调任公务员。
三、招聘方式、时间及流程
(一)现场报名地点及时间
时间:2024年4月14日(周日)14:00-18:00。
地点:武汉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星湖体育馆)。
现场报名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①《云浮市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报名表》;
②个人简历;
③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④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往届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⑥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在校成绩单复印件(学校教务处盖章)、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的经历及获得的表彰奖励证明材料、职称证书等;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到现场提交有关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留下①-②材料原件,其他材料原件退回并留下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双面复印并装订)。
注:现场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择优列为面试人员,将按照应聘人员报名表登记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或查收短信。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场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二)面试
①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地点在武汉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②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管理、专业素养、应急应变等综合能力。
③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资格复审。对通过面试名单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名人员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岗位匹配等有关情况。
(四)签订到岗承诺书。各岗位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签订到岗承诺书人员名单,签订到岗承诺书。
(五)体检。体检标准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确定。体检费用按有关规定报销。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及考察环节有应聘人员放弃的,可在面试成绩排名中依次递补。
截至2024年8月31日未能提交人才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的人员(特殊情况除外),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持国外学历的报考人员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毕业(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
(七)公示。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工作指引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八)聘用审批。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5年服务年限(试用期包含在协议聘期内)。
本次人才招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有关规定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审核贯穿人才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结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情况,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设置依据说明等材料。
2.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和享受优惠待遇。
3.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政策咨询电话:0766-8921883,8813221。
4.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本招聘公告内容,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广东省云浮市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武汉大学专场)岗位需求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云浮市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报名表
原标题:2024年广东省云浮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武汉大学专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