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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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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3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县战略,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资源要素支撑,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有关规定文件精神,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南澳县人民医院、南澳县云澳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17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南澳县人民医院


南澳县人民医院(汕头市中心医院南澳医院)始建于1953年,1955年南澳岛并入饶平县,命名为饶平县南澳卫生院,1956年改为现名。医院地处南澳县城后宅镇隆澳大街,于1996年通过国家“二级甲等医院”及“爱婴医院”评审,连年荣获市、县“文明单位”、“文明窗口”,1999年荣获“广东省百家文明医院”称号,是南澳岛上唯一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2017年2月24日,南澳县人民政府与汕头市中心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南澳县人民医院挂牌“汕头市中心医院南澳医院”,实行了南澳县卫生医疗机构的全面托管。2020年南澳县全面启动南澳县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县人民医院揭牌成立“南澳县医共体总医院”,南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汕头市中心医院为龙头,以南澳县人民医院为核心,以三个乡镇卫生院为基础,以村卫生站为落脚点,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医疗服务网络,打造“医联体-医共体”共振模式。在汕头市中心医院人员和技术的“精准扶持”下,南澳县的基础医疗设施和总体面貌得到较大改善,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增强,医疗服务能力大幅提升,为海岛百姓就医带来便利,让海岛百姓不出岛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南澳县云澳中心卫生院


南澳县云澳中心卫生院是国有公立非营利性卫生院,是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南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组成单位。1950年成立南澳县云澳乡巡回医疗队,1962年更名为南澳县云澳卫生院,1969年更名为南澳县云澳人民公社卫生院,1974年更名为南澳县云澳地段卫生院,1998年更名为南澳县云澳中心卫生院,并沿用至今。南澳县云澳中心卫生院位于南澳县云澳镇隆云路4号,占地面积4907平方米,主要职能为地方卫生医疗服务,并管理辖区6间村卫生站。开设有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等诊疗科目,床位15张。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薪酬及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县属事业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博(硕)士研究生获聘人员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给予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博(硕)士研究生获聘人员中博士聘为管理七级岗位兼专业技术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兼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引进人才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博士直接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硕士直接聘用至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待遇在政策范围内顶格核算,工资、住房补贴、五险一金等待遇就高不就低,同时享受市、县有关人才政策。


五、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于2024年4月1日前将《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naxwsj@163.com。


3.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于2024年4月8日前通过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


4.注意事项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核。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进行。


1.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将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3.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面试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按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规定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书面申辩。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南澳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异议。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要求办理。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获聘人员符合现行的汕头市引进博(硕)士相关政策条件申领相关补贴的,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退回相关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三)招聘查询网址


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o.gov.cn/


(四)联系、监督部门、电话


联系部门、电话: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秘书股:0754-86817512;


监督部门、电话:中共南澳县委组织部干部二股(县人才办):0754-86812495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54-86816832


附件:


1: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2:南澳县卫生健康局下辖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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