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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螺溪镇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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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1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根据消防工作的需要,经螺溪镇党委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螺溪镇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对象


  陆河县螺溪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作贡献,政治历史清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


  (二)招聘范围:限陆河县户籍,在螺溪镇居住,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65cm以上。 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持有B2或A2类驾驶证两年以上驾龄且有车辆维修经验者、中共党员、部队退役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符合条件的本镇护林员优先考虑。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符合体检标准。


  (四)岗位要求:服从螺溪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负责做好螺溪镇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参照准军事化管理,上班期间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特殊情况期间由单位视实际情况调整,协助开展好市容市貌、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生猪管理、殡改执法、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城建国土、禁毒缉枪、应急抢险等各项综合执法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岗位纪律,在螺溪镇党委、政府的授权指导下行使管理职责。能吃苦耐劳,能长时间稳定安心工作。


  (五)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工作安排,发挥专长,积极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七)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八)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选配条件的人员到螺溪镇党建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3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人员须准备1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须带报名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驾驶证(如有)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参选资格的,将参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由镇委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组织报名经审核达到要求者进行体试,体能测试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前3名纳入螺溪镇2024-2025年度专职消防员储备人才库。如有职位出现空缺,将优先直接从储备人才库中进行择优补充录用。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体试和面试情况,按照选配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者按规定时间,自行到陆河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未参加体检者、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名次排序逐名递补。


  3.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镇委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镇委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办理任用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任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与试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最短一个月,最长三个月,试用期享受基本工资待遇,试用期结束后,双方无异议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六、相关待遇


  (一)工作时间。参照准军事化管理,上班期间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特殊情况期间由单位视情况调整。


  (二)薪酬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待遇为4200元(含社保,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其他待遇。


  上述公告信息如有异议,由招聘领导小组裁定。


  咨询电话:0660-5549000


  联 系 人:彭建立


  附件1:螺溪镇公开竞争性选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1:螺溪镇公开竞争性选聘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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