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广州市越秀区决定在区内开展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任职位
广州市越秀区街道副科级领导职位共5个(附件1)。
二、调任范围
广州市越秀区区属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调任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和公务员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素质、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44周岁以下。
4.事业单位管理岗工作人员应担任与拟调任职务层次相当的领导职务满2年,或担任高于拟调任职务层次相当的领导职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拟任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在区属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调任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调任: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者影响期已满但影响尚未消除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未满的;
9.按照有关规定未达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等计算时间,截至公开调任公告发布之日;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四、调任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越秀区2024年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不得报考调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审核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廉政情况、档案信息等,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等进行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登记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在规定时间内汇总相关报名材料报送至区委组织部。报名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4.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5.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材料;6.任职证明材料(符合报名资格和调任职位条件的有关任职文件、岗位聘用审核备案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7.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等(除报名登记表外,其他材料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9:00至2024年3月28日下午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为激励在工作中担当作为、成效突出、表现优秀的人员,本次公开调任设置以下两类加分项目:(1)参加我区对口帮扶工作,派驻期满并完成帮扶工作任务的(包括但不限于援藏援疆、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协作、驻镇帮镇扶村等),可加2分。(2)参加工作以来个人获得表彰奖励的,最高可加3分。其中,个人曾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可加3分;曾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的,可加2分;曾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可加1分。个人获得不同表彰奖励的,不累计加分,取最高项目得分。
上述两类加分项目的分数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5分。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需严格审核把关加分项目,并对报考人员加分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发布公示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公示期满后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出具加分情况说明(附件3),连同佐证材料在报名时间结束后7天内汇总报区委组织部。
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加分项目分数与笔试成绩直接相加再进行排名。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加分项目分数无效。
(二)资格初审。由区委组织部统筹调任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少于1:3的,取消该职位开考(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确认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审核或取消开考的,将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情况;对资料不齐全的,及时通知单位在2天内补充报送;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调任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笔试。列入开考的职位,统筹组织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60分以上的为合格,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笔试成绩与加分项目分数直接相加,根据相加后的成绩由高至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调任单位对入围资格复审人选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进行审查。入围面试人选须按要求及时、完整提交所需材料,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可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项目分数)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入围面试环节,面试将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以上的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按笔试成绩40%(含加分项目分数)、面试成绩60%的加权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并按相关要求组织体检。
(七)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入围考察对象人选。由调任单位按规定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法,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其与调任职位的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按照规定从严审查,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注意核实考察对象的身份及相关信息,如实署名盖章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调任资格等情形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调任人选和公示。根据考察情况,调任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任人选后报区委组织部。拟调任人选经审定后,按照规定统一安排在调出、调入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有影响调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调任资格,可根据调任单位意见进行递补。
(九)调任审批和任职。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情况不影响调任,且符合调任有关规定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任手续,任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调任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调任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调任资格。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公开调任工作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从事公开调任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程序,做到依法依规、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次公开调任对报考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268371(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1.越秀区2024年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职位表
2.越秀区2024年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加分情况说明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组织部
2024年3月18日
原标题:越秀区2024年公开调任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