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民政部门和《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府办〔2021〕59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连平县民政局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招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出差,能适应较大强度的工作压力;
4.男性,限连平县户籍(需在招聘部门所在地有固定居所);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报名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连平县民政局五楼办公室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须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并递交《连平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复印在同一页);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体检表(体检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一份。
8.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
主要了解面试对象的政治表现和与报考岗位的匹配性及工作适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工作由连平县民政局组织实施。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薪酬待遇结构、标准依据上级民政部门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附件:连平县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