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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增加招聘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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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5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海珠区江南中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7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1.岗位一:雇员2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2.岗位二:雇员4名,主要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3.岗位三:雇员1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管理辅助工作。


(以上岗位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以上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邪教组织活动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3日(共三个工作日,9:30-11:30,14:30-17:30,逾期不候)。


3.报名地点:海珠区江南西路青竹大街32号301室,联系电话:84242555。


4.报名要求:应聘者提供本人报表名(见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仅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等级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驾驶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也可一并提交。


5.报名表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按报名要求所需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格审查的材料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考察、录用、试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公共基础知识及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文书写作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用人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告。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岗位,不得兼职,被聘用前已有工作单位的,应当于用工前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由于应聘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七、其他要求


考试期间,如出现不适症状,考生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本公告由江南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江南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雇员岗位表


附件2:江南中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海珠区江南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8日


原标题:江南中街道关于增加招聘雇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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