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规定,和平县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11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64名、县中医院26名、县妇幼保健院20名。详见《和平县2024年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人员需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表中所需要的各类证件资料。
年龄为18-35周岁(1988年2月2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可放宽45周岁(1978年2月2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可放宽50周岁(1973年2月2日以后出生),具体详见《和平县2024年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至报名首日;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2月19日上午9:00至2024年2月23日下午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2.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后,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加分审核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笔试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审核加分。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13日上午12:00至3月16日上午9:30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和平县2024年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完全一致。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为未报名处理。
3.考生须诚信报考。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学历、学位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因考试信息填写不全、错误等原因影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在公告发布之日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
5.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报考信息。
六、招聘形式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招聘岗位采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招聘岗位考试形式:笔试+面试。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
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卫生综合类,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在统筹考虑本地区医疗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ping.gov.cn/)查询笔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本人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县卫生健康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的考生作出书面答复。
(二)资格审查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是报考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
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及附件在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四)咨询电话:0762-5666919(和平县卫生健康局)。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5609198(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本公告由和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和平县2024年医疗卫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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