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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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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广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15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引进急需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和岗位


  广州市番禺区融媒体中心是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配合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承担广播电视、报刊和新媒体的安全刊播工作。


  本次拟引进新闻类急需专业人才1名。具体岗位详见《广州市番禺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


  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和《岗位表》规定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引进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条件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报名首日2024年1月31日为界,即要求应聘人员须是1974年1月31日及之后出生)。


  符合《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等,须国家承认。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本次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1日上午09:00时至2024年2月5日下午5:00时。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本公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二)资格审查


  引进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附件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24年2月6日下午5:00时前完善报名信息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引进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在引进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引进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的,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核评价


  1.考核评价时间及地点。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考核评价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http://www.panyu.gov.cn/,下同)招考信息栏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评价的,视为放弃资格。


  2.考核评价方式。考核评价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是否具备丰富的新闻专业工作经验,能够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复杂问题以及是否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综合分析、团队管理等能力。


  3.考核评价成绩。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且专家委员会成员2/3以上同意引进的为考核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于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考核评价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


  4.如出现成绩相同,则以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专家委员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核评价。


  (四)体检


  根据考核评价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引进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对象须在接受考察时向考察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材料。


  (六)公示和聘用


  引进单位根据考核评价、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投诉,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考核评价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是否递补由引进单位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正常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人员凭报名表、身份证方可参加考核评价,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核评价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引进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


  (四)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本次引进过程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咨询电话:020-84638392-4101


  附件:广州市番禺区融媒体中心2024年引进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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