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溪公安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人。现将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采录辅警
招聘人数:2名
岗位职责:协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从事基层基础信息、人体生物特征信息、案(事)件信息等相关信息采集并录入相关业务系统等工作。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实行值班制,能适应夜班、加班、外勤等临时或常规工作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福利待遇: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年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津补贴、绩效奖金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
应聘人员扫描下载填写《清溪公安分局清溪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备案表》,以“姓名+联系电话+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qingxigongan@163.com邮箱进行网上预报名。招聘小组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将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准备以下材料,到清溪公安分局(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99号)现场报名:
1. 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1张;
2.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 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 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5. 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 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7. 现场填写《清溪公安分局招收警务辅助人员登记审批表》;
8. 现场填写《应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承诺书》。
(三)材料审核
招聘小组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四)考试
材料审核合格后,招聘小组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名单,体检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后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公示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后,拟录用名单将在“平安清溪”公众号进行公示。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聘用。
联系人:邝警官,咨询电话:2308634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