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然资源部东海局(以下简称“东海局”)是自然资源部履行东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工作的派出机构,承担东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监督和管理工作。目前下属12家事业单位,分布在江苏、上海、浙江、福建4个省(市),主要从事东海海区海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观测预报等方面工作。根据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发展需要,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23名博士研究生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有博士学位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为:
1.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2.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取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且没有过工作经历的留学生。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及与岗位匹配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对应的学位证书,有博士学位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应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六)应聘人员在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证书及对应的学位证书,应以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4)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考生于即日起至2024年1月11日24:00登录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网址:http://mnr.gjzhaopin.cn/),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浏览招聘岗位并选择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博士研究生阶段毕业论文、主要成果、专业能力等主要情况介绍材料。另外,2024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需提交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即将取得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博士学位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各阶段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交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请作脱密处理。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对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东海局门户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取消该岗位。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以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为准。面试相关事宜将在东海局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面试采取考生多媒体自我介绍和考官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在读证明(如学生证)、已取得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岗位要求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均需原件,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察体检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面试总分10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局门户网站发布。
考察体检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或体检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及东海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的网上审查状态,了解资格审查信息。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转报其他岗位。
2.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注册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3.请考生关注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平台及东海局门户网站,及时掌握有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老师
联系电话:021-58616986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塘路630号
自然资源部东海局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下载:
自然资源部东海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