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莞市黄江镇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南社区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具体见《黄江镇公开招聘新南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9.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受处分尚未解除的,涉嫌违法违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均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共3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黄江镇人民政府四楼党建工作办4F-07;
3.报名方式:只接受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资料:
(1)《黄江镇公开招聘新南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必须双面打印)一份,内容尽量电脑录入,照片尽量贴电子照片直接打印,报名人员签名处手写签名;
(2)身份证、户口本;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5)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以上资料中的(2)(3)(4)须同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查:报名处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证件原件现场归还考生,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三、选拔方式
1.笔试
(1)时间及地点:视情况提前以短信的形式通知
(2)考试内容:笔试重点考查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
(3)注意事项:考生应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笔试现场,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自带黑色签字笔及2B铅笔等考试用具。开考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室。
2.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报到,未按规定报到或进入试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入职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违法犯罪情况及其他政治情况。体检和政审通过的,列入公示名单,体检或政审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审查无误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六、薪酬待遇
参照新市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七、用工形式
一经聘用,受聘人员将与新南社区签订劳动合同。
八、递补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党建工作办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6.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递补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九、其他事项
如报名需提供居住证2年以上证明的,可持本人有效居住证到黄江镇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现场办理出具。
请考生务必保证手机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收发短信及接听电话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咨询电话:82330386。
1.黄江镇公开招聘新南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
2.黄江镇公开招聘新南社区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黄江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
原标题:黄江镇公开招聘新南社区工作人员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