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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医院2026年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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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源市人民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河源医院)创建于1906年,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拥有内科、外科、骨科、急诊、妇产、麻醉、放射、全科8个专业基地),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广东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广东省博士工作站,广东省人民医院“一对一”紧密合作共建单位。医院占地总面积13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486张。

招聘岗位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二)合同制管理,岗位待遇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发放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1.学科带头人

(1)年薪60万—100万(人民币,税前,下同),安家费100万—300万元,科研经费最高200万元。

(2)为河源市外者提供过渡性住房,期限不超过1年。

(3)如退休人员符合上述人才条件聘至我院相应岗位的,年薪60万—100万元人民币。

2.博士

(1)年薪50万—70万,安家费50万—100万元,科研经费最高200万元。

(2)为河源市外者给予租房补助2500元/月,期限不超过1年。

3.硕士

(1)享受高学历人才待遇,10万元人才奖励。

(2)入职后继续教育获得博士学位者,享受博士对应待遇。

(3)为河源市外者提供过渡性住房,期限不超过2年。

(三)青年人才培养

入选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提供15万元/人/年的经费支持,周期为3年。

(四)鼓励学历提升

鼓励职工在职读研,保留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待遇,并给予2500元/月的奖励性绩效,取得学历、学位的,给予相应比例的学费报销。

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考者年龄计算、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报名首日。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名时间、咨询地点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咨询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文祥路733号市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762-3185329(咨询电话)。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登陆河源市人民医院云招聘网:http://hysrmyy.vhzhaopin.com/ 提交报名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考试方式、考试成绩公布

(一)考试方式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招聘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者列入广东省、河源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卫生医疗类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药学专业、护理专业硕士须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

(2)各类岗位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护理岗位面试采取实操考核的方式。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通知为准。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在医院官网公布。

(三)面试资格确定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各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四)成绩计算方法

1.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的,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2.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五)考试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需提交个人征信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与政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获正式录用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拟聘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反映相关情况,需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762-3185329,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185329、3185602(人事科、纪检监察室)。




内容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tSBakHxQJQaHHmRhzhK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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