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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聘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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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2〕20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行政辅助类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报考年龄详见《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附件1);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两年在公开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者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层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4〕102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7日、11月28日(2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花园6号三楼(清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1张,并接受报考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1.《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2.报考者按《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为准。笔试成绩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考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100分)。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试地点及交通路线,自带黑色签字笔及2B铅笔等考试用具。开考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室。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按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若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则按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考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满分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聘用,总成绩达不到60分(不含60分)的,则不予录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考官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主考官的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1)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组织体检

  由清城区人社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支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城区人社局审核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核凡提供虚假证件或刻意隐瞒部分家庭成员情况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成绩公布。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成绩公告、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递补人选将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保持报考期间手机(报名时在报名表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若因报名填写信息有误或期间更换联系方式未告知招聘单位而导致收不到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招聘单位决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四)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期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可按总成绩高低进行补充。

  (五)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咨询电话:0763-3939081(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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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http://www.qingcheng.gov.cn/xxgk/tzgg2/content/post_20852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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