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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2025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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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1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选优建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充实我镇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力量,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7名,从事村(社区)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表
  职位
                       
  代码
村(社区)
 招录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户籍
  A1
  明城社区
  1
大专及以上
 不限
18-35周岁
明城社区户籍或在明城社区辖区内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镇户籍人员
  A2
  明西村
  1
明西村委会户籍
  A3
  明阳村
  2
明阳村委会户籍
  A4
  新岗村
  1
新岗村委会户籍
  A5
  崇步村
  1
崇步村委会户籍
  A6
  石塘村
  1
石塘村委会户籍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明城镇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执行。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热心村(社区)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10月12日以后至2007年10月11日以前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有招聘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七)退伍军人以及在任村(居)民小组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要求。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取。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1日(星期六)至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于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提交至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1号楼208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明城镇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A4纸上);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认证资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种形式之一);

  (6)党员证明(中共党员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提供);

  (8)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明(含直系亲属合法房产)之一(此项由报考A1岗位的非本镇户籍人员提供)。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4.资格审核:报考对象资格由明城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考试,审核不通过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

  考试方式采用面试的形式,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需要具备的职业操守及相关知识能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报考人员可在明城镇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成绩及排名。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及其考试总成绩在明城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明城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录用单位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开展考察工作。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录用单位研究最终决定。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明城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后请保持报名表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明城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8833225。

  (五)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
明城镇招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内容来源:https://www.gaoming.gov.cn/gzjg/gzjzfjdbsc/mczzf/zxgg_1105255/content/post_6829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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