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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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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3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华北地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国土空间综合研究和地质安全评价工作,承担华北地区地质调查协调工作,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开展地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其中应届毕业生4人,在职人员3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近两年(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年龄要求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要求

招聘的岗位、人数、专业、要求等详见《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平台”(网址: http://www.sydwgkzp.cn/cgs/index.html#/home,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时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上传或填写本科与研究生阶段所学课程及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如学院盖章成绩单、发表论文或参与项目情况等)。国(境)外留学生若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不完全一致,须提供所学专业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查询社保缴费记录,签署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发现资格不符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若不满足要求,经单位领导班子或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分为应聘陈述和提问答辩两部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岗位综合素质等。面试人员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前将进行心理健康测评。面试主要采用PPT汇报形式,时间15分钟以内。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方式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未通过考察的,由本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本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联 系 人:李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2-84112948

电子邮箱:tjddzxrsc@163.com

单位网址:http://www.tianjin.cgs.gov.cn/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八号路4号
                        附件下载:
        
                                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内容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503/t20250313_538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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