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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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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25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专业公共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潮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专业公共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21家,其中:专业公共卫生单位4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慢性病防治站、区结核病防治所、区竹棚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家(9家乡镇卫生院、4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立医院4家(大峰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专业公共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附件1)、《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公立医院)》(附件2)。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 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

3. 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段内登录“汕头市潮阳区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qr61.cn/o4gmHJ/qgsp62p)填写报名登记表,根据报名系统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4.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即2025年1月17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应聘人员属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按具体岗位要求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

国有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以相近专业报考。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 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反馈审核结果。应聘人员也可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二)专业公共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凭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公共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公立医院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

1. 笔试

笔试测评以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将在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2. 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申请核查,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次。

3. 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 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经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2)资格复审。面试前,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对经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及应聘公立医院岗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填写《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在报名系统中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处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执业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④招聘单位按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⑤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须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国有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各项证件(书)、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应聘公立医院岗位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由区卫生健康局发放面试准考证。

经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及应聘公立医院岗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核。

(3)面试组织。

①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等有关事项在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官网、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③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面试。

④面试成绩: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应聘专业公共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应聘公立医院岗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专业公共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另行组织面试。如同一公立医院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底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另行组织面试。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将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次日在发布招聘的网站进行公告通知相关应聘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将体检时间、地点、费用等有关事宜在发布招聘的网站进行公告通知相关应聘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可推迟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官网、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书面申辩,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异议,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及时依法处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于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应聘人员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的考察,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可推迟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时间。

(五)本次公开招聘获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未取得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须自聘用之日起2年内取得执业资格,逾期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七)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五、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一)联系部门、电话:潮阳区卫生健康局0754-88712044。

(二)监督部门、电话: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3616931。

附件:附表1: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专业公共卫生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xlsx

附件2: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公立医院)).xlsx

附件:附件3: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汕头市潮阳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5日

原标题:汕头市潮阳区卫健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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