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司法行政工作需要,惠东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司法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聘用的原则。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岗位
简介
| 岗位
代码
| 招聘人数
| 条件要求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备注
| 从事司法行政辅助工作
| SF01
| 6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惠东户籍优先
| | (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6名司法协理员,在惠东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从事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等辅助工作。(二)报考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2. 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3. 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能胜任日常工作。4. 需持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无邪教证明。5. 工作地点在基层司法所,工作条件比较艰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男性。四、招聘办法通过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五、体检与政审(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二)审查体检结果无异常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考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三)体检结果由惠东县司法局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并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生提交政审有关材料。六、聘用与薪酬待遇(一)惠东县司法局组织最终聘用人员填写入职登记表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将及时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保、公积金的接转、增减。(二)本次招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年薪酬总额在5万元左右(含社保、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