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展需要,我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秘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佛山市高明区爱国拥军促进会组建于2017年7月24日,旨在传承爱国拥军传统,凝聚社会民间力量,构建企业与政府、部队的服务与合作平台,加强与政府、部队、社会各界的联系,促进党政军民和谐,促进双拥工作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致力于宣传国家爱国拥军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党委政府开展拥军优属和国防的宣教活动,促进社会形成爱国、拥军、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风尚。
1.负责财务、资产、档案、后勤管理,办文办会及项目活动的策划实施等相关工作,负责公众号日常管理运维;
2.负责联络会员,协助领导拓展会员和与主管、指导部门沟通;
3.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128号(旧交通大楼)八楼802室。
1.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性别不限,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文秘、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或有社会团体工作经历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应(往)届毕业均可;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及策划统筹能力,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国、粤语流利;
3.爱国拥军,尊重退役军人,热爱公益慈善,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4.有自驾车或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优先。
试用期为一个月,正式入职购买五险一金,具体薪酬待遇面议。
1.报名要求: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提供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复印件,形成一份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爱促会专职秘书”)发送至电子邮箱:393682183@qq.com;
2.网上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招满即止,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约见面试;
3.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应聘者留意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采用面试方式对应聘者进行考核,我单位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核结果。
通过考核者需先自行到体检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后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0757-88669712,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佛山市高明区爱国拥军促进会
2024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