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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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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12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要求,按照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决定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人数共1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同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连山户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复退军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公告之日计算年龄);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9月15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逾期不受理。报名表见附件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二)报名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大楼七楼办公室 。

  (三)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63-8713231,联系人:黄琳。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可直接下载附件1,要求双面打印;

  2.近期红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附带电子照片1张;

  3.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及镇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材料。有相关资格证件的,请提供资格证书原件。考生对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则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笔试:免笔试,采取直接进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报名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比选主要对报考人员学历任职、工作经历、专业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面试比选后,由参与面试的成员综合意见确定排名,以排名第1名的考生作为初步人选,最终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录用。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撤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面试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六、审核聘用、待遇及聘用管理

  (一)审核聘用、待遇。对面试合格人员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政府购买服务薪酬标准执行,经费由县财政核拨。

  (二)聘用管理

  1.所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聘用人员从聘任之日起,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管理。

  2.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于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纪律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予以解聘或辞退。

附件: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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