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府办〔2024〕6号),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连平县上坪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连平县上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
(一)学历及专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截至报名截止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纪律)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报名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连平县上坪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须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并递交《连平县上坪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复印在同一页);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
五、面试
主要了解面试对象的政治表现和与报考岗位的匹配性及工作适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六、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拟聘人员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主要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受到投诉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政审时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薪酬待遇结构、标准由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编外人员(普通类)的规定执行。
八、联系电话:0762-4880316。
九、未尽事宜,由连平县上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