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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森林消防中队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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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6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男性专职森林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勇于担当、甘于奉献,自愿从事森林消防等应急救援工作。

(二)年龄条件:原则上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截至2024年9月15日)。身体健康、体能好、有较丰富经验且愿意从事森林消防等应急救援的可放宽至59周岁。

(三)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传染性疾病,体能好,反应敏捷等,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后能够从事森林消防等救援工作。

(四)没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以及没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人员。

(五)退役军人、具有消防救援或森林消防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名额

此次共招聘20人。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至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太平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原太平镇林业站)。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所需材料: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属退伍军人的须提供)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5张。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由我单位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及政治审查,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对拟招录人选按1:1比例进行身体检查,具体由我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区财政解决(应聘者如需复检的其复检费用需自己支付),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合同签订和工资福利待遇

确定拟招录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一个月),每个消防队员购买人身意外险,每人每年保费在500元以内,由区财政负责。工资标准按清新森防办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七、有关事项

报名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程序中,如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5780864。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原标题: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森林消防中队队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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