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精神科医师(博士)
招聘人数11名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医学专业。
3.资格要求:具有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4.其他要求:
(1)具有医师资格、执业证,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 ,具有精神科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二)专职科研人员
招聘人数4名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博士;医学类、生物学类、心理学类相关专业。
3.其他要求:医学类、生物学类专业须有精神科或心理学相关培训、科研或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公共卫生部干事
招聘人数2名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博士;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
3.其他要求: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至少发表1篇SCI论文,需提供佐证材料。
(四)精神科医师(硕士)
招聘人数5名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临床医学专业。
3.资格要求:具有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4.其他要求:
(1)具有医师资格、执业证,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具有精神科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本次招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药师
招聘人数1名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药学、药理学、药剂学、临床药学、药物分析专业。
3.资格要求:具有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六)临床药师
招聘人数1名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药学、药理学、药剂学、临床药学、药物分析专业。
3.资格要求:具有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4.其他要求:具有临床药师证书。
(七)心理测验员
招聘人数1名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心理学相关专业。
3.资格要求:具有心理治疗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4.其他要求:
具有心理测验相关培训证书及资格证书,包括不限于韦氏智力测验(幼儿、儿童及成人)、临床记忆测验等,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八)心理师
招聘人数1名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心理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
3.资格要求:具有心理治疗师(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4.其他要求:
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能独立开展个体和团体心理诊疗,需提供工作经验证明等佐证材料。
(九)党委办公室干事
招聘人数1名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管理类专业。
3.其他要求:中共党员,文字功底好。
(十)审计室干事
招聘人数1名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管理类专业。
3.其他要求:中共党员。
(十一)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干事
招聘人数1名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计算机类、医学信息管理类相关专业。
(十二)运营管理办公室干事
招聘人数1名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硕士及以上;卫生管理、金融、会计、医疗决策分析专业。
(十三)护士
招聘人数15名
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2.学历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护理学专业。
3.资格要求:具有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水平,能胜任所聘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且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完整。
三、薪酬待遇
按《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
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2)、个人简历(建议模板)(附件3),将应聘登记表、个人简历及其他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knyyrs@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各岗位报名材料要求见《招聘岗位表》。(以上所有附件下载见文末位置)
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
(2)PDF版个人简历(建议模板);
(3)身份证正反面;
(4)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需提供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需提供目前在读学历学位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5)已取得的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若有);
(6)岗位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完整且真实准确,若资格审查中发现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完整或弄虚作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的结果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有关面试的具体通知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聘用
1.面试通过人员入职前需按要求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体检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2.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严格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真实且完整的信息及报名材料,视为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信息错误或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年龄时间界限计算至2024年7月31日止。
5.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办理入职前达到岗位要求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届时如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取消拟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55-84622114/25603443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振碧路77号康宁医院(坪山院区)行政中心B座504人力资源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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