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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茂名滨海新区第一批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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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24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茂人社规〔2021〕38号)的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就近就地就业,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发布2024年茂名滨海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为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及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省人员),同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17个,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个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网上公示、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择优聘用。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请报名人员根据《2024年茂名滨海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表》(附件1)选择一个岗位到所属镇公共服务中心现场报名(电城镇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358262;博贺镇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219615)。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归还原件);

  2.《茂名滨海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见附件,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3.属脱贫人口的需提供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附件3);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一张。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由镇公共服务中心审核后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人口,是否处于失业状态,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等。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镇公共服务中心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形式和时间由镇公共服务中心根据报名人数情况自行确定。

  六、聘用

  对面试通过的拟聘用人员,由镇公共服务中心按照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及合同签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劳务协议,岗位薪资待遇见(附件1)。聘用期限为1年。由用人单位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八、其它事项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原已在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本批乡村公益性岗位。 

  (三)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协议。

  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咨询电话:0668-5331319。
 
  附件:1.2024年茂名滨海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信息表.xlsx

             2.茂名滨海新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docx

             3.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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