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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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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1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岗位职责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7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学历(非在职;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报考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大类、学科参考目录)》);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速录能力;
  6.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96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7.聘用后须承诺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至少满2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河源市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或者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
  5.其他不宜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上级主管机关有关文件规定及《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河中法〔2022〕63号)规定确定薪酬及保障待遇,入职转正后年薪酬预算保障为7万元左右(含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按转正后月薪酬80%计发工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为hyzyzzc@126.com。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6月11日(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6月14日17:30止(视报考人数的实际情况可延长报名时间,以另行通知为准)。
  2.报名资料
  (1)个人简历(《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上有列明格式);
  (2)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3.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者需提前填写《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见附件;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以及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上传至报名邮箱(hyzyzzc@126.com)。报名截止时间以网上报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待入围面试时考生须持上述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审核。
  (二)确定考试人选
  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确定考试人选,并通知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预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占30%、面试占40%。
  (1)笔试
  ①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②笔试内容:笔试试题采取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和阅卷。考卷按照“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法律基本知识”考核模式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③成绩公布:笔试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及格,笔试不及格者,不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发布考试成绩,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的考生名单(如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名单)。
  (2)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
  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分看打和听打)、面试的考试规则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保留12个月,此期间如有书记员因辞职、考核不合格被辞退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我院可结合工作需要并根据双方意愿,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按程序进行递补录用。三项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递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情况,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由我院组织考察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修养、个人征信及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首次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可续签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拟聘用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我院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表上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五)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有关及未尽事宜,由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3827213)。
  附件:《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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