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生态公益林总站是阳山县林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阳山县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从事的工作
(一)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性别要求:女性3人、男性4人。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初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户籍:不限户籍。
(五)岗位表:
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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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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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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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林业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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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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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3名、男性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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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工作:巡山护林等相关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工作安排;热爱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名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9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县生态公益林总站综合办公室(阳山县行政中心四路林业局大楼五楼),联系电话:0763-7806220。
(三)提交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
4.由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填写《阳山县生态公益林总站招聘阳山县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报名表》(须双面打印)。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后,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现场发出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考试、考察、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一)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信息通知为准。
(二)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成绩相同的,由评委投票决定。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如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招聘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聘用、工作内容及待遇
(一)经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聘用名单在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未接到有效投诉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获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时间为三年(包含试用期)。凡此次参加面试未被录用的报考者,将作为后备人员进入阳山县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储备库保留半年,阳山县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通过体检后依次替补上岗。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聘用期满视工作需要再协商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为每人每年4.2万元(含单位负责及个人缴交“社保”部分费用)。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在报名表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体检、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聘用人员需服从阳山县林业局工作安排,如不服从,视为放弃聘用。
聘用公示信息通过阳山县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