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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招聘医疗岗和综合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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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6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澄海区人民医院是澄海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公立三级综合医院,总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一期),编制病床数1000张,开放病床1000张,设临床学科中心16个(涵盖54个二级专业),医技学科中心5个,是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基地。现有干部职工982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9名、副高级职称113名;双博士1名、博士研究生3名、硕士研究生39名。


  二、招聘单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6名,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9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7名。具体岗位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笔试+面试)》(以下简称附件1)、《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直接面试)》(以下简称附件2)。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附件1、附件2中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仅限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三、薪酬待遇和服务期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


  符合《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引进人才奖励实施方案》中对应各类人才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奖励性补贴和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其中,岗位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指1973年5月8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指1978年5月8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指1983年5月8日后出生、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指1988年5月8日后出生;


  7.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用户注册与报名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https://d.zdzp.cn/?1074。报考人员注册使用的手机号码须与本人联系号码一致,并仅供报考人员本人使用。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报考条件。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9:00至2024年5月13日16:00。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1) 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电子版(底色不限,300万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


  (2) 本人有效身份证。


  (3)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尚未毕业的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认证及相关承诺书等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4) 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相关证明。


  (5) 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二级综合及以上医院工作年限佐证(聘用合同、社保凭证、医院等级证明)等材料。


  4.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或短信等方式反馈初审结果。


  5.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每场招聘只能报考1个岗位。除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认证函。


  (2) 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承诺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如招聘岗位要求“住院医师规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或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须承诺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相关证明。


  (3) 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代码为4位数)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组织单位同意后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相近专业报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按招聘组织单位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


  除《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的考试方式分“笔试+面试”和“直接面试”两种。


  1. “笔试+面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附件1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3)发布成绩。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分数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


  ① 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② 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③ 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澄海区人民医院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4)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5)资格复审。对通过笔试的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①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②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须双面打印和亲笔签名),同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核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并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因入围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③ 打印面试准考证: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应聘人员按公告要求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6)面试


  ① 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② 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内容按卫生类和非卫生类分开设置,卫生类岗位面试内容为卫生相关知识,非卫生类岗位面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③ 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统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


  (7)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① 参加“笔试+面试”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②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③ 按招聘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入围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 “直接面试”:


  (1) 资格复审。对报考附件2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应聘人员按公告要求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2) 面试。


  如同一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超过30人的,则该岗位将采取面试初试择优的方式。面试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初试试题按卫生类和非卫生类分开设置,卫生类岗位面试初试内容为卫生基础知识,非卫生类岗位面试初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每人面试时间4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初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面试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面试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复试人选。当面试初试成绩相同时,按主评委给分高低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复试。面试初试成绩在面试初试结束后当日向考生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复试。


  没有按要求参加面试初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初试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依据,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① 各招聘岗位面试(复试)人员名单、面试(复试)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② 面试(复试)方式和内容:面试(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面试(复试)时间12分钟。


  面试(复试)内容按卫生类和非卫生类分开设置,卫生类岗位面试(复试)内容为卫生相关知识,非卫生类岗位面试(复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③ 面试(复试)成绩评定:面试(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复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复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统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复试)成绩通知书。


  (3) 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公布。


  ① 面试(复试)成绩等于考试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② 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③ 按招聘岗位,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入围体检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体检和考察


  1.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在指定的体检医院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发布公告。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工作在接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考察人选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五)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组织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情形,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招聘组织单位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招聘组织单位组织的考察,在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要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五)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公开招聘公平公正。


  七、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4-85693293(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754-85714750(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0754-85856032(汕头市澄海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4-86730033、86730055


附件:


1.附件1.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笔试+面试).xls


2.附件2.汕头市澄海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直接面试).xls


3.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4.附件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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