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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4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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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8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位于岭南名郡惠州市区的西子湖畔、飞鹅岭下,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医院现有南湖院区、下埔院区、仲恺院区、科研教学基地及金山院区(在建)。2020年,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现根据工作需要,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名,属于我院编外聘用制或见习员工。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入职报到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年龄、资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
三、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不占用事业编制,薪酬待遇和相关福利按我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我院见习人员条件的本科生为见习员工,薪酬待遇按我院见习人员相关规定执行。见习医务人员(非护理类)见习期为2年,其他见习人员的见习期为1年。见习期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医院考核后可聘为正式员工,实行聘用制。
3.博士入职后可参加我院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如成功录取可纳入编制管理,按编制内同类人员兑现绩效奖励等福利待遇,购买机关养老,职业年金。
4.医院每年资助5-10个博士,享受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享受医院科研立项、著作、成果、专利等奖励。
5.符合惠州市安家落户补贴政策的新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领惠州市人才补贴。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享受20万元安家补贴;45周岁以下博士后,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享受30万元安家补贴;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享受1万元落户补贴。具体以惠州市相关政策为准。
6.我院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一次性住房补贴、人才周转房等,可与惠州市安家落户补贴叠加享受。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20万元,博士后可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30万元。具体以我院高层次人才待遇相关规定为准。
7.医院具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入职后表现优异者,可出国研修深造、国内进修学习,医院奖励在职人员后续学历(学位)攻读,有较完备的职称聘用、职务晋升路径。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招聘系统http://14.29.77.66:8891/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_1.html 投递简历并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至简历附件,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3)。
(二)报名材料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并上传);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5.在校成绩单(仅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专业技术资格证(岗位序号B01-B05必须提供);
8.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在培证明(岗位序号B01-B05必须提供,且提供在培证明者入职时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
9.其他材料(执业证、科研成果、获奖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请务必填写完整招聘系统个人简历并上传报名材料,上传附件后请自查是否完整上传。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如因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全造成无法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条件的情况,一律视作报名不成功。
2.请在招聘系统留下准确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请及时留意手机短信、邮箱、招聘系统。
3.每位应聘者只可报名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资格初审及报名确认
经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专家组进行资格初审后,应聘人员须于初审后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一经确认不得修改,如确认参加者实际未按约定参加笔试也将被系统记录,请谨慎选择。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将在医院官网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时间将于官网另行公告并将短信通知。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其中招聘岗位条件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称以上岗位,为直接面试考核。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一)笔试
笔试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公共基础、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将在医院官网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的;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具体安排将在医院官网另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
医院将对通过笔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前须参加科室试用考核,未参加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医院人力资源部申请复核。
通过笔试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期间须于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科室试用考核,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因前款规定被取消面试资格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医院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科室试用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到报考岗位的相关科室进行科室试用考核,试工时间原则上为2-4天,具体时长由各科室安排。试用考核开始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科室根据考生工作表现、专业水平测试情况对考生进行评价,作为面试评分参考。考核期间出现有效投诉、医疗纠纷、无故缺勤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者一律不予聘用。
(四)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直接面试考核岗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开展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由医院根据岗位需要,采取面试提问等方式对考生专业水平能力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评,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将另行在医院官网公布。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①博士研究生岗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100%。
②硕士研究生及本科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医院可在7个工作日内从同一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根据“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报名硕士研究生岗位。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我们将把招聘相关信息发布在我院官网“信息发布”-“人才招聘”栏目或招聘系统中,请留意查看。
(六)无特殊情况者,应聘者在约定时间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七)对未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相关证书者(如学历、学位证书等),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
(八)应聘者如服从调配,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同专业类别应聘者的录用岗位进行调配。
(九)经我院公示的拟聘用且未参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岗位人员,必须于当年报名参加我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届时请自行留意我院官网及科教部住培招生信息并及时报名。
(十)见习人员执行《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见习人员聘用管理规定》。见习期满后,如未通过医院考核不予招聘录用,须按期离院并自行择业。
(十一)咨询部门: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52-2288163
(十二)监督部门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纪检室(审计部):0752-2288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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