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职位公益性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社会保障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岗位要求
主要负责协助开展社会保障等方面工作,完成镇党委、镇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对象
1.本区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本区户籍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指经过县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岗位条件
1.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文秘工作基本能力;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任何违纪违法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招聘流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0日至12月9日。
(二)报考流程
有意者请在报考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1寸彩色证件照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硇洲镇人民政府310室(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进行现场查验和报名。其中,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第2、3、6、7页,第7页需记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内容);本区脱贫人口需提供脱贫人口家庭成员证明。以上材料审核通过后将电话或者短信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核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考察名单。
(六)录用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经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或者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已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的;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罚且在影响期内的;涉嫌违反党纪,已被纪委立案审查的;
(三)法律规定的不宜聘用的其他录用情形。
八、薪资待遇
社会保障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400元/月左右(含个人社保)。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吴心月(18933761128),吴钊(15813391717),0759-2903699。
内容来源:http://www.zetdz.gov.cn/wz/tzgg/gs/content/post_212140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