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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湖北巴东县2025年选调16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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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1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拟在县内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一)巴东县直实施公务员法机关8人

  中共巴东县委政策研究室2人;

  巴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1人;

  巴东县文化和旅游局1人;

  巴东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3人;

  巴东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1人。

  (二)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8人

  巴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人;

  巴东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2人;

  巴东县野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所3人;

  巴东县官渡口自然资源和规划所1人。

  三、选调范围

  (一)县直实施公务员法机关选调范围:

  全县各级机关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中: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或村(社区)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二)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范围:

  巴东县自规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在本县自规系统内工作未满3年的除外)。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1.未满试用期的;

  2.未满有关政策规定最低期限的(时间计算到2025年11月30日);

  3.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近五年年度考核曾被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7.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五、选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4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报名者需携带《巴东县2025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2张到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信陵镇巫峡路19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表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盖章。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选调资格。

  (二)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不指定笔试范围和内容。

  1.开考比例

  各选调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取消、核减或降低比例调整申请,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后,通过长江巴东网公布调整情况。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25年11月3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考生须在考试当天上午8:30前到达笔试考场。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

  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于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1室领取。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成绩合格线设置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考生均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5.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长江巴东网(https://www.cjbd.com.cn/)发布,请考生自行上网查看,不进行电话通知,不接受电话查询。

  6.笔试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考生须于2025年 11月30日上午8:3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纸质笔试准考证到达考场,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截止上午9:30未到达考场,不得再进入考场。

  (2)考生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试时不得互相借用文具。考试必须在指定的答题纸上答题,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3)笔试考生禁止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已经携带的,必须关闭电源后交工作人员封存保管,笔试结束后归还。从进入考场至考试结束,如发现考生仍携带有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考生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组织体检

  1.体检对象:

  (1)巴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巴东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岗位代码:01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对象和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因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而导致选岗名额、体检名额与岗位选调计划比例大于1:1时,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选岗和体检环节。

  选岗工作由巴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行组织。参与选岗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并现场签字确认。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加试,考生根据加试成绩排名确定选岗先后顺序,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成绩排名。

  (2)其他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因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选调计划比例大于1:1时,则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组织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组由政工人事干部和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相关业务的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要形成考察报告并签名。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并进一步核实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体检、考察结果,召开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将拟选调人员请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人社局党组会研究同意后,统一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长江巴东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到选调单位后需按照新的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并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写出相关承诺书。

  (六)递补

  拟选调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岗位空缺,则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商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附件:

  1.巴东县2025年县直实施公务员法机关选调岗位计划表

  2.巴东县2025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岗位计划表

  3.巴东县2025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

  附件1:巴东县2025年县直实施公务员法机关选调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巴东县2025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巴东县2025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内容来源:http://www.chinagwy.org/html/gdzk/hubei/202511/73_674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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