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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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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4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从业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招录岗位

  招录岗位及条件详见《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01岗位: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监管保障中心(盐城市希望路与盐马路交汇处中海九樾花园16号楼惠海大厦四楼西408办公室),联系人:顾岭桦,联系电话:0515-68996890;

  02岗位: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市住建局东楼103办公室),联系人:李广益,联系电话:0515-81610205;

  03岗位:盐城市城乡建设与园林科学研究所(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市住建局西楼425会议室),联系人:杨娟,联系电话:0515-88587709;

  04岗位:盐城市路灯管理处(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市住建局东楼301办公室),联系人:马云翔,联系电话:0515-88413773。

  (二)报名须提供材料

  1.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附件2);

  2.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及原件2张;

  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网上打印原件);

  现场报名成功人员,按照“姓名+电话号码”格式命名,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于10月17日下午5点前发送指定邮箱。

  (三)注意事项

  1. 报名者应当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 报名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如提供的电话号码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3.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01、02、03岗位报名人数在20人(含)以下的,考试方式为面试,如报名人数超过20人,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04岗位考试方式为驾驶技能测试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应知应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5名进入面试(含末位同分者),不足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驾驶技能测试

  采用对应聘人员汽车驾驶技术进行综合考核,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5名进入面试(含末位同分者),不足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所有岗位总成绩均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如下:

  01、02、03岗位如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岗位总成绩,排名首位如有同分,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如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则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排名首位同分面试成绩高优先,如面试成绩也同分,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名。

  04岗位总成绩按照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排名首位同分面试成绩高优先,如面试成绩也同分,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与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条件的,不予录用。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不低于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工资待遇按照盐城市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规定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招录纪律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1610369;

  盐城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和监察处:0515- 80500750;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0515-88423665。

  咨询电话: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监管保障中心:0515-68996890;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0515-81610205;

  盐城市城乡建设与园林科学研究所:0515-88587709;

  盐城市路灯管理处:0515-88413773。

  附件1.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docx
                                               

                                                                                       


内容来源:http://www.jiangsugwy.org/html/gdzk/yc/202510/71_96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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