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昌华街环卫站环卫工人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卫工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昌华街环卫站一线环卫工人2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热爱城市管理环卫工作;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年龄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有环卫保洁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 
 
  (五)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五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落实环卫工人基础工资上调政策的通知》(穗城管〔2025〕7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2024〕3号)文件执行。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涌边一马路2-5号(昌华街道环卫站)。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020-81703642。 
 
  3.报名时现场填写《昌华街道工作人员招考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小1寸彩色照片2张及有相片的个人简历到环卫站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录用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由昌华街环卫站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昌华街道环卫工作人员招考报名登记表.docx 
 
 
 
内容来源:http://www.lw.gov.cn/ywdt/lwzp/content/post_1045151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