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5〕15号)、《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的通知》(雄人社函〔2018〕20号)精神,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员成功实现就业,巩固脱贫成效,结合工作实际,帽子峰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帽子峰镇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工作内容、招聘条件等详细内容见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8:3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帽子峰镇政府党政和人大办公室,0751-3551001。 
 
  (三)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 
 
  报考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南雄市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可现场报名时填写提交);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脱贫户需提供建档立卡帮扶记录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村委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4.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5.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3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形式确定录取人员,由镇人民政府成立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确定录取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 
 
  被招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韶关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八、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本次招聘如有岗位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到帽子峰镇政府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报名应聘,直到招聘到位为止。 
 
 
 
  附件:1.南雄市帽子峰镇2025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信息表 
 
              2.南雄市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内容来源:https://www.gdnx.gov.cn/zwgk/rsxx/zkxx/content/post_27704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