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四所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是“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是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拥有中药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4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医史文献和针灸推拿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拥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连续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并进入培优建设行列。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上海中医药大学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水平人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组织纪律性强,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心身健康;
2.热爱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
4.教师和研究人员是学校招录的重点人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专业均应符合学科发展方向;
5.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一年及以上上海市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对于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二)岗位信息及要求
详见附件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人才需求部门。应聘材料包括个人基本资料、教学科研情况等,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与考察阶段。
3、面试与考察
用人部门与学校人事处组织面试、试讲等考察应聘者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
4、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到本市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5、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办理后续录用手续。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录用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鲍老师、任老师
联系电话:021-51322035 021-51322031
学校网站:http://www.shutcm.edu.cn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26年02月03日
内容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60203/t0035_143844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