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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安保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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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31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保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安保人员,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安保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心、纪律观念、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能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三)男性,年龄18至48周岁(年龄计算以发布招聘公告当日为限),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安保工作的疾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体能素质;

  (四)学历高中或中专以上,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能沉着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五)退伍军人、持有驾驶证、熟悉基本消防知识者、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等相关证件者、有安保工作经验者或其他特长者可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劳动用工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调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8.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9.因酒驾、醉驾被查或参与赌博被查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6日(8:3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地点:广宁县中华东路18号机关事务管理局A幢107室,联系电话:0758-8665366。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考人员填写《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公告网站下载),提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

  (五)报名资料:报考者本人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常居住地证明、学历证书、征信报告等材料(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经审核,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考试时间、地点。

  五、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

  六、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知应聘者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政审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临时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除合同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二)聘用期内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和管理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未尽事宜,由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广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6年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wps



内容来源:https://www.gdgn.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3203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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