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大岭山镇水库、排涝泵站管理力量,现公开招聘2名专职管理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主要负责水库、排涝泵站的日常运行管理、水利工程设施维护与保养、安全巡查、防汛防旱防风与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等工作;需24小时轮班值守,尤其在极端天气时保持高度警惕,及时上报险情,执行防洪调度指令;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3、熟悉水性,具备良好的游泳技能(需提供一段本人游泳至少25米的视频);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纪检监察、司法、公安、信访等部门有不良记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确认符合后,请考生扫描附件二维码填写资料并上传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0日0时至26日17时30分。逾期将不接收报名资料。
3、准考证派发。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考生,将会通过短信通知本人,请收到短信的考生,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段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大岭山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报考资格初审,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本次招聘的水库、排涝泵站专职管理员采取“结构化面试+业务知识考核”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资格复审。考试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报名人员持招聘条件相关资料证明根据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并现场告知相关事由。
2、考试组织。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业务知识考核”方式组织进行考试。考试总成绩在业务知识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业务考核×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业务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如业务考核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业务考核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考试。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联审与考察
按照实际录用人数确定,由大岭山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审查,凡联审出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问题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六)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岭山镇栏目公示5个工作日。
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大岭山镇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大岭山镇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按照大岭山镇水库、排涝泵站专职管理员薪酬办法执行。
(八)办理补录
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自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保留6个月。其间如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可以从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产生补录人选,并按照体检、联审与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补录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大岭山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将通过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拟录用人员。
咨询电话:0769-83351324
附件:
附件1:大岭山镇公开招聘水库、排涝泵站专职管理员岗位专业要求对照表.doc
附件2:大岭山镇公开招聘水库、排涝泵站专职管理员报名表.xls
附件3:大岭山镇公开招聘水库、排涝泵站专职管理员报名二维码.docx
内容来源:https://www.dg.gov.cn/zwgk/zfxxgkml/dlsz/qt/tzgg/content/post_445997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