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佛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业务工作开展,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结合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本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负责新媒体宣传运营、文书工作以及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拥护党的领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4.有团队合作精神及良好的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社交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
5.熟悉新媒体宣传运营,有较强的电脑操作能力;
6.有从事社会组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7.持有C1驾驶证者优先。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聘用人员薪酬含五险一金,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全额工资的80%。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民政局”官网、“佛山NPO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11月3日17点30分。
2.报名方式:
报名者将电子版报名资料发送到中心邮箱fsnpo@qq.com,经中心审核筛选后通知报名者提交纸质资料到报名处: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5楼502室,联系电话:0757-83380219,联系人:饶春丽。
3.报名资料要求:线上提交《佛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书电子版,线下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3张。
(三)资格审查:由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市社管局。符合条件者,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面试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条件者,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未能进入面试原因。
(四)考核
本次招聘以面试作为考试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开始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应聘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等候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中心对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应聘人员进行录取。面试成绩在“佛山市民政局官网”及“佛山NPO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中心支出。
(六)公示
体检达标的拟聘用人员,在佛山市民政局官网及“佛山NPO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佛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落实薪酬和社会保障(含“五险一金”)待遇。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应聘报名、面试所提供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记录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附件:佛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