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岗位
| 数量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备注
| 1
| 康复治疗医辅人员
| 2
| 康复治疗相关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30岁以下(1995年5月7日后出生)
| |
2
| 太平间工人
| 2
| 不限
| 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 50岁以下((1975年5月7日后出生))
| 责任心强,且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
|
符合条件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通过面试人员(面试分80分以上)按招录比1:1的比例进入科室考核环节。
通过考核者按招录比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我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参照我院入职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补录人选。
医院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医院网站公示5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用,入职后试用期为3个月,录用后应在一个月内报到,否则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1.所有环节考试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
2.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且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名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成绩及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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