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福田区公办幼儿园队伍建设,现公开招聘幼儿园会计若干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会计:若干。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财务及会计相关专业;
3.具有会计岗位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27日以后出生);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需备注年份及省份)。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考生2023年9月28日9:00起登录福田教育局招聘系统(https://chyidea.szftedu.cn/zp/)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完成心理测评。
2.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8日9:00起至2023年10月9日17:00。
3.打印准考证
2023年10月11日10:00后登录福田教育网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纳入备选库
网络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选择是否同意纳入“财务人员备选库”。当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时,未被选用的可纳入备选库。
(三)网上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
4.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模板);
5.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
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环节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共考一科,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3年10月18日18:00前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和地点
由各幼儿园另行通知。
(二)资格初审对象
对于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审查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审查递补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拟聘用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初审对象。
(三)资格初审办法
各幼儿园组织专家组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拟选用人员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所列资格条件要求相符。资格初审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审查的,应依次递补。资格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留意资格初审结果。
(四)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考核。
2.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五、考核
(一)时间及地点
由各幼儿园另行通知。
(二)考核形式
一般为面谈或面试。进入考核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选用,考核不予递补。
(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备选库人员名单
考核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各幼儿园在考核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拟选用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本次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备选库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教育网公示。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招聘幼儿园教师的相关规定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七、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福田区教育局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教育网公示。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关岗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十、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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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继续聘用,如不合格,幼儿园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9月27日。
(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及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咨询电话:0755-82918332。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
1.福田区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