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始建于1979年,新建于1994年,是龙岗区教育局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21年11月,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成为龙岗区第一批9个幼儿教育集团之一,与南约第一幼儿园、御景半山幼儿园组成龙岗区宝龙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开启学前教育集团化、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宝龙街道第一幼教集团揭牌仪式
幼儿园占地面积8310平方米,建筑面积7249平方米,办学规模16个班,幼儿园教职工队伍中副高级职称1人、小教高级4人,区级优秀骨干教师7人,教师本科学历90%以上,幼儿园设有深圳市张素梅名师工作室。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沉淀,幼儿园获评深圳市“家门口的优质幼儿园”培育单位,“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创建单位,深圳市优质办学奖、“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2018-2021年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幼儿园、“广东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等荣誉称号。
幼儿园秉承“根植教育之源,涵养幸福童年”的办园宗旨,培养“身心健康、乐观善良、乐于探究、团结协作”的幸福儿童。幼儿园充分挖掘本土资源,建构起具有客家文化特色的“涵养课程”体系,涵养具有中华文化底蕴的完整儿童。
2020年11月,在广东省新课程科学保教示范项目评选中,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作为领衔园申报的《基于本土资源的幼儿涵养课程建构》项目成功立项并实施。2020年5月,申报的省级课题《客家文化融入园本课程的实践研究》获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升计划(强师工程)项目立项并实施。2022年2月,获评第二批广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基地项目中园本教研基地。
幼儿园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制度为行动的准绳,以宽松的心灵环境为追求,秉承教育真谛,唤醒生命活力,成就孩子幸福的童年,教师幸福的人生。
PART 02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PART 03
招聘岗位
1
副班教师 1名
岗位要求:
岗位要求(以下A/B/C1/ C2满足其一)
A.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 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② 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B.
1.学历:大专;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6.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C1.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年龄:35周岁以下;
3.专业: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C2.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学历:大专;
2.年龄:35周岁以下;
3.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PART 04
报名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PART 05
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请有意向者于2023年9月27日中午12:00前将报名材料(带照片)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发至邮箱:lgzxyey@lg.gov.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岗位+电话号码”。
报名材料
1. 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
2. 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
3.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5. 承诺书(附件3)
6. 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7. 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扫描下载相关附件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三、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网上面试或现场面试。
3.面试内容:
☑自我介绍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学前教育工作业绩、个人业绩等内容。
☑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内容。
☑专业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特长、经验等。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PART 06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期待你的加入
温馨宿舍
幼儿园为单身教职工提供宿舍,厨卫浴齐全。
成长平台
深圳市张素梅名师工作室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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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请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电话:0755-84860693 ,联系人:黄老师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00)。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紫苑街80号,龙岗街道中心幼儿园。(乘坐地铁3号线或16号线到双龙地铁站下,再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到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