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学校现有1个院士工作站,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现有“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海洋科学”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4万余人。
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是广东海洋大学的组成部分。2021年3月,明确由广东省教育厅、阳江市政府、广东海洋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方共建,校区位于阳江市江城区白沙街道西侧,罗阳高速公路与广湛高速公路交汇处,毗连广湛高铁阳江北站,背靠罗琴山,南临石河水库。首期建设项目用地512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2021年秋季,校区同步启动本科、硕士和博士三个学位层次的首批招生,远期规划在校生规模2万人。现设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商学院、人文与教育学院共6个学院。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08时起至2024年6月23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系统申报方式,通过广东海洋大学人才引进网https://zp.gdou.edu.cn/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操作事项请查阅网站通知公告。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系统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并在系统上传以下材料,包括:①报名表Word版及手写签名后扫描的PDF版(见附件2);②个人简历;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或大专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④身份证扫描件;⑤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⑥个人职业资格证书及业绩材料(须原件扫描件);⑦无犯罪记录证明(须原件扫描件,可在面试后由学校出具说明后在规定期限内提供)。
4.年龄、工作经历、业绩材料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照片应保持一致。
3.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应聘的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表以及应聘者学历背景、工作经历、与岗位的匹配度等作初步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可进入考试环节,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公告将在阳江校区人才招聘网页发布。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
现场资格复审和考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考试前,用人单位对照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才能参加考试。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形式,也可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线为80分。如有笔试环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进入面试环节人数:招聘岗位数)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按各岗位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按相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需提供《广东海洋大学新入职教职工政审表》(见附件3)。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如因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而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等额递补原则进行聘用。
(一)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纳入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人员管理,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二)聘用人员岗位薪酬标准如下:
技术工岗:试用期:4800元/月,试用期满:5300元/月,具有相应副高职称或职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在此标准上浮10%,具有相应正高职称或职业技术资格人员,可在此标准上浮20%。
(三)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相应待遇。
(四)聘用人员每年免费提供一次体检。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邮箱地址:yjrcyj@gdo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662-216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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