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板芙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临聘教师按照《中山市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中教〔2009〕152号)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初中生物教师1人。 
 
 
  二、 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或以上教师资格;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2.有关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者将《中山市板芙镇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报名表》及其他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等个人资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发至邮箱bfcjzx@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学科”。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上交的资料择优确定,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提供证书原件,如发现资料不真实,招聘单位将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不合要求者恕不约见。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薪酬待遇 
 
 
  按板芙镇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薪酬待遇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 
 
 
  (二)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实际招聘岗位与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可作适当调整。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增加招聘人数的,可在此次报考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递补。 
 
 
  (五)咨询电话:0760-86501330,蒋老师。 
 
 
附件: 
 
 
1.1.中山市板芙镇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岗位表.xls 
 
 
2.2.中山市板芙镇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临聘教师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