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遂溪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遂溪县公路事务中心基层公路养护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实行阳光招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遂溪县公路事务中心基层公路养护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名额: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年龄18-35周岁(即1988年1月8日至2006年1月7日期间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资格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有关政策规定。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地点:遂溪县公路事务中心六楼党建人事股(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街道遂化路18号,联系电话:0759-7742480) (四)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须网上下载《遂溪县公路事务中心基层公路养护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由本人如实填写,(双面打印,代填无效)。 2.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相片2张。 3.交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携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的书面委托书以及相关资料代为报名。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3.机关事业单位现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关证书类别、具体材料及资格条件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7.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六、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名材料被接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并当场退回报名资料。 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领取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领取地点:遂溪县公路事务中心六楼党建人事股(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街道遂化路18号)。 (三)领取手续: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面试通知书。不按时报到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八、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考试综合成绩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1.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对确定为体检的对象,由遂溪县交通运输局、遂溪县公路事务中心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 3.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招聘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电话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9:00—12:00、15:0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0759-7742480(遂溪县公路事务中心) 监督电话:0759-7771010(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