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佛山市中医院2024年度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12-23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医院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佛山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东倚广州,毗邻深圳、香港、澳门,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珠三角地区西翼经贸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与广州共同构成粤港澳大湾区三大极点之一。佛山市现辖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五个区,总面积3797.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61.26万人,2022年生产总值12698.39亿元。

佛山市是底蕴深厚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岭南成药之乡)、享誉世界的制造业基地、面向全球的创新型城市、敢为人先的改革先锋城市、朝气蓬勃的粤港澳大湾区西向门户城市、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现代化人文都市等。佛山市是中国四大古镇之一,武术名城、医武同源,中医中药久负盛名。

佛山市中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集医、教、研及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现代化大型中医医院,是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中国创伤救治联盟救治单位,通过了国家级高级胸痛中心和国家高级卒中中心认证;是国家级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华南区域中医诊疗中心(骨伤)建设单位、广州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八临床医学院;是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博士工作站。

医院先后获得“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中医急症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中医骨伤科医疗中心”“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文明医院”、广东省“中医名院”等称号。医院连续10年荣登佛山口碑榜获评“公共服务最佳口碑单位”。

多年来,综合医疗能力领先全国地市级中医医院。在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连续4年排名在全国公立中医医院第一方阵,2021年度位列全国532家公立中医院中的第23名,获评全国中医系统最高级别的A+级。2022年,作为广东省7家入选单位之一,获批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项目。2023年12月12日,佛山市中医药研究院正式成立并落户佛山市中医院。

医院规模包括院本部、三水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南山医院、高明医院、三水南部中心医院、1个大型的制剂中心、1个临床医学院和互联网医院。

医院本部编制床位1900张,2022年,年门急诊总诊疗人次超过306.91万人次,年出院近6.84万人次,年手术近5.64万台次;超过一半的患者来自外地,覆盖全国20多个省(直辖市)和30多个国家和地区。医院资产约30亿,其中固定资产约17亿元,配置了磁共振引导聚焦超声治疗系统(磁波刀)、256排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256排CT)、3.0T磁共振成像系统(3.0T M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高清手术内窥镜等各种微创手术设备、骨科手术机器人、脊柱三维导航系统、3D打印技术、骨密度仪、重症监护系统、体外膜肺氧合仪(ECMO)等各种先进手术设备及诊断设备等总值约5亿多元。2017年医院获得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验医学科获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与能力认可。

医院以重点学科为抓手,打造特色优势学群科。医院拥有4个国家级重点专科,18个省级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19个市级“十四五”高水平重点专科,29个市级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是国家首批加速康复外科骨科试点医院、国家首批骨科软组织及缝合规范培训基地、世界中联医疗机构管理专业委员会骨科学培训基地。“佛山伤科正骨”和“伤科制药”两项传统技艺分别入选了广东省和佛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医院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深化科学人才资源观,长期致力于打造高学历、高职称人才队伍,中医药人才辈出。现有全国中医骨伤名师2名、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7名、广东省名中医9名、佛山市名中医4名、佛山名医16名;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2名、省优才4名、市优才3名;佛山市中医药高端人才培养对象41名。我院拥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651名,硕士及以上学历574名;博导9名,硕导72名。

医院与高校合作建设全国首家中医医院管理研究院,推出并实施高层次医学人才“三六一一”培养规划。2021年柔性引进周岱翰、熊继柏、李佃贵、唐祖宣国医大师,并有4个国医大师学术传承工作室落户我院。医院现有国医大师工作室4个,全国名医工作室3个,广东省名医工作室3个,佛山市名医工作室6个。

医院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医院发展战略,在医、教、科、防、管全面规划部署,按照“建高地,育名医,补短板,强专科,推创新,兴科教,扬文化,保发展”的建设思路,承借《“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制定以及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广东省建设卫生强省等契机,医院将主动适应医疗发展新常态,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一院多区建设,向着“人民健康守护者,中国中医奋斗者”的愿景不断迈进。

二、招聘人数
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共177人。

三、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任职条件
1.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佛山市中医院2024年度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2.为优化学缘结构,近5年(即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同一导师的学生已录取2人及以上,原则上不再招录(特别优秀者除外)。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五、薪酬待遇
参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从2023年12月22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扫描或识别上图二维码报名。

报名系统链接(http://hr.fshtcm.com.cn/service/zhaopinFront/inviteJob.html)

3.报名咨询
联系人:佛山市中医院人力资源科 岑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068418

4.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按照《线上报名操作教程》要求填报上传的,即为不通过资格审核,不确定为考核对象。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为落实亲属回避制度要求,如与我院职工有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在家庭成员信息中进行说明。

(3)应聘人员应于报到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应聘医师类别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除外)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在报名时上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在报名时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的,将视为未达到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人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医院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考核对象。

2.报名结果查询

应聘人员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三)面试
面试前核定要求提供的证件,如不能提供,视为不合格。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凡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将不进入业务考核环节。

医院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医疗类1:5、其他类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业务考核人员名单。面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将全部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业务考核人员。

医院以适当方式通知入围业务考核人员参加业务考核,并在医院门户网站公布业务考核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四)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的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70分。业务考核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和业务考核成绩构成,面试成绩占30%、业务考核成绩占70%。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将不予录用。

(六)体检
医院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体检包括身体和心理健康方面检查,身体健康检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心理健康检查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必要时进行面谈交流。

(七)考察
医院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招聘岗位的考察人选,并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和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情况。

(八)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佛山市中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无异议或者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有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按时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发现受聘人员因个人原因致实际情况与我院招聘条件不符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方案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招聘岗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网址大全|联系我们|手机版|商网

GMT+8, 2024-11-10 00:24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