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1名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工作人员,属劳动合同制用工性质,主要工作内容为综合服务窗口的咨询、收件、受理、告知、出件、及时跟进办理进度等事项。
二、资格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守工作和保密纪律;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服从分配及单位岗位安排;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5.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流利地用普通话与人交流,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和表达能力,能熟悉基础的办公软件操作;
6.男女不限,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4日后出生),始兴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或从事邪教及非法宗教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工作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五楼),联系电话:0751-3315213。
4.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2张,《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5.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结束后中心将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签订聘用合同无效。初审合格后,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考试(机试和面试)
本次考试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考试,考试包括机试和面试,两试(机试占50%,面试占50%)成绩相加,成绩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点,以100分为满分,择优录取。机试和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机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类知识应用(含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成绩前三名者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机试后随即进行,面试内容:专业素养、综合能力、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等方面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未达60分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3.总分第一名者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体检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在始兴县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体检结果,最终确定聘用人员。
(四)考察与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根据综合报考者的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不能提供的,则取消录用资格。经核查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签订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
(五)聘用和递补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二年,满二年后经考核合格,每二年一聘。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试用期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选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等规定进行。
四、其他事项
(一)工资待遇参照《始兴县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大厅改革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始府办〔2017〕45号)标准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与解聘。
(四)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